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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会首次迎来初中生 山东省未保条例时隔13年再次修订

时间:2023-07-21 来源: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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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上午,一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楼举行。

  立法听证会围绕7个方面内容进行,出席的20名陈述人,代表了学校、学生、家长、公检法、职能部门、社区、律师、专家等各个方面。

  这也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加立法听证会,倾听青少年心声,让立法受益者参与立法过程,不断打开立法的“门”,拓宽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

  初中生走进立法听证会

  20名陈述人中有一张稚嫩的面孔,来自济南五十六中的初三毕业生郭世奥。作为未成年人代表,郭世奥就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郭世奥看来,能够适时适度的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成为当务之急。

  “虚拟世界很精彩、很诱人。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同学学习、生活、游戏、娱乐、购物、旅游等方方面面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凡事皆有双刃剑,网络也不例外。”作为未成年人,他认为应该“把控好上网时间,查阅资料、QQ聊天、看电影电视剧、玩游戏、刷抖音,都要遵守法规,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守法少年!”

  听了郭世奥的发言,陈述人之一、共青团济南市委权益部部长邓青为今天的立法听证会“点赞:让更多青少年近距离、沉浸式感受中国式民主的优势,“今天郭同学参加,就是非常好的创新实践”,我们期待倾听更多青年人声音,和“后浪们”一起为科学立法贡献青春的智慧和力量。

  听证会现场,20名陈述人围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惩戒措施、学校周边环境优化、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公检法司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联动、残疾及孤独症未成年人随班就读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拟修订的重点、难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立法听证会,就是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专家学者、行政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论证,使条例草案修改稿更加符合山东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据悉,听证会上20位陈述人的意见建议,将被整理形成听证报告,作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修订草案修改稿的重要参考。

  时隔13年再次修订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两部法律同时发力,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上位法的大修,成为山东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一个重要背景。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山东省有未成年人222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1.9%。山东省未成年人立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89年,山东先于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0年作了修订。

  立法听证会上,提案人代表,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孟强介绍,《条例》实施30多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实施,《条例》诸多内容已与上位法不一致、不衔接。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不足、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在宾馆等场所受到侵害等,亟待通过立法完善保护制度,加强刚性约束,夯实保护责任。”张孟强说。

  此外,多年来,山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也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巩固、提升和推广。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江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市修订了本省的相关地方法规,这些都为山东省条例修订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2年,《条例》修订列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类立法项目后,山东省民政厅作为牵头起草的政府部门,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并协调省司法厅和有关方面提前介入,起草了修订草案初稿,赴济南、青岛、潍坊等地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座谈会,征求有关省直单位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今年,《条例》修订列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列入省委常委会、省深改委、省政府党组年度工作要点。

  修订草案修改稿共十章、八十一条,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法律责任、附则。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7月24日召开,届时将审议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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