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人大 | 黄玉华:以法治之力助推茂名现代化建设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黄玉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对法治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创造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凸显了法治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第一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无比重大、使命无上光荣。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1+N”学习培训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人大一切工作,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重点”,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砥砺奋进,为服务保障广东现代化建设贡献茂名法治之力。
一、以良法善治为目标,护航茂名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坚持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坚定扎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了地方性法规11项,做到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有贡献、聚焦群众关切有特色、聚焦公共安全有创新、聚焦乡村振兴有作为。数量多、分量重、质量高的立法工作,为茂名高质量发展和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生态茂名建设,制定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织严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之网,让绿水青山成为茂名发展最亮底色。
二是围绕文明茂名建设,制定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茂名创文巩卫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美丽“蝶变”,打造文明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市环境,2021年1月,茂名市成功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是围绕平安茂名建设,制定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森林防火联防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小切口”筑牢安全生产坚固法治防线,守护茂名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围绕乡村振兴,制定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动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项项优质的地方性法规见证了茂名人大助力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凝聚着茂名人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强立法专业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双层参谋制度,聘请第四届立法咨询专家25名,选聘21名优秀律师担任法务助理,最大限度地给地方立法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点启动古荔枝树保护条例、化橘红保护条例立法,为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出茂名人大贡献。
二、以备案审查为支撑,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备案审查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支撑,健全备案审查规章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每年都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丰富和发展备案审查工作“茂名实践”。率先创建备案审查示范县镇,建成示范县3个、示范镇13个,发挥示范点的带头辐射作用,全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形成市县镇三级联动、多方参与备案审查的工作格局。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评估暂行办法》,对评估项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对报备单位、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组织力量主动对2012年以来市政府现行的1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发现有11件存在与宪法法律规定相抵触、不一致问题,及时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作出修改并重新报备,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三、以执法检查为抓手,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两三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预算法、禁毒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茂名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坚持立行并重,强化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地方性法规常态长效实施。比如,为推动落实《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在2022年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对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法规知识问卷等方式,对照条例10个方面47条重点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职责,促进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全民共享立法成果。全市1614个行政村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干净整洁村达标率100%,涌现出元坝村、杏花村、双合村、新塘村等一批全省有名的示范亮点村,建成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9条,惠及农民群众76万多人。在今后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和改进检查方式,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在执法检查中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让法律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四、以法治宣传为支点,推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高站位高标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动全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常委会领导宣讲宪法、设置宪法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氛围,促进全民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
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培养了一批宣讲员,发挥代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房前屋后开展法治宣传,社会反响特别好,推动广大群众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