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聚集 > 热点专题 > 县乡人大工作年 > 相关报道

广东加强县乡人大人员配置

时间:2018-08-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分享到:

  为期四天的第一期全省县乡人大负责同志专题学习会于8日“结课”。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曾被认为“退居二线”的县乡人大负责人,重拾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信心,此前一直存在的“没人干活”的担忧,随着对《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了解,也吃下了一颗“定心丸”。8日上午举行的小结会议上,10位县乡人大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会上作学习发言,交流学习心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少华在小结讲话中指出,通过专题学习,明确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深了关于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这三个基本定位的理解,深刻认识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目标任务,对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明确了推动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际问题的思路举措,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思路措施进一步明确,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增强,对全省人大下一步改进自身工作具有积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对来自基层同志的心声,将认真进行研究,作为推进和完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参考。

  徐少华强调,专题学习会既是学习培训会,也是工作推进会,要以这次专题学习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武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尽快向同级党委汇报本次会议精神,争取党委的重视支持,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得到贯彻落实;要继续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吃深吃透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实质和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抓好《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握机遇,积极作为,严格对标中央和省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兄弟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十项举措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确保《若干意见》规定的“县乡人大十条”真正落到实处;要大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关注

  “一人委”“一人科室”普遍存在

  全省1144个乡镇仅25个设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大办公室

  此次学习会中,“没人干活”是此次县乡人大负责人提及多次的话题,雇员、兼职,这是县乡人大机构里普遍的人员配置,这也是目前县乡人大工作更有力推进的最大“短板”。

  “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面较为薄弱,这个问题比较突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余立钢在前晚的访谈会上表示,今年4月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全省121个县区中,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不足10人的有15个县区,一些内设机构存在“一人委”“一人科室”现象。

  乡镇人大方面,全省1144个乡镇中,只有25个乡镇设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大办公室,仅占2%,其余多是于党政办合署办公,只挂牌子,还有29个乡镇连人大办的牌子都没有,有的乡镇人大都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人员的“稀缺”,主要表现为缺乏专职人员。余立钢介绍,目前了解到,全省48%的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由其他人员兼任,调研组所到的18个乡镇,除了东莞2个镇和揭阳1个镇外,其他都是兼职工作人员,占了83.3%。

  余立钢表示,在人员、硬件设备都缺乏的情况下,乡镇人大职权的行使和展开极不方便。加上经费的难以保证,个别乡镇很少开展代表活动,从而监督职能也难以施行。

  确保“有人理事、有人干事”

  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

  针对目前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为县乡人大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指引”。

  《若干意见》提出了诸多具体工作要求。在组织建设方面,明确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6人,切实解决“一人委”问题,并要求逐步将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方面,明确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置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工作设备,明确各乡镇可以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要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

  “目的就是更好地为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履新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真正做到乡镇人大工作有人理事、有人干事、有人办事。”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茂停表示。

  “乡镇人大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时间不少于1天”,在完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规定。李茂停认为,人大行使职权最基本的形式是举行会议,乡镇人大没有设立常委会,主席团也不是常设机关,因此如果乡镇人大会议一年只举行一次,许多需要由人大依法决定的重要事项都可能无法得到及时处理。“比如,不能及时接受乡镇领导的辞职,不能及时补选正副乡镇长、人大正副主席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权力机关的权威。”

  亮点

  广州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已达65.7%

  提到人员配备不足,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云表示天河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但在逐步改善。去年,天河区完成人大换届之后,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名额由27名增加到35名,专职委员有23名。林志云介绍,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委员比例为65.7%,将近三分之二,已经超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逐步将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要求。虽然仍有改进空间,但已是县区中做得不错的。

  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大主席温伟平则表示,目前该镇人大已经有牌子、有房子、有专人、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惠东县编办近年已下发文件,将镇在机关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挂牌的“人大办公室”调整为单独设置,设主任1名,核定行政编制2名。而惠东县黄埠镇已设置独立的人大办公室,挑选了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报任为镇人大办主任,并另外调配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以前没有独立办公室造成工作被动的情况,现在各项工作已经能正常开展。”温伟平表示。

  县乡人大敢于监督 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流于形式

  由于县乡人大不具有立法权,其多数工作主要与监督有关。此次培训中各位讲师也重点提到,县乡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云介绍了人大监督的“天河模式”,天河区出台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加强事前调研和论证,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流于形式,比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潭村改造项目缺口资金安排的报告》时,回前经过讨论,认为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资金安排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建议区政府完善后再提交审议,区政府逐一完善相关材料后才再次提交审议。

  该决定还明确:“有区财政性资金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区人民政府执行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过程中,调整项目预算或者新增新开工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调整方案”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林志云介绍,近几年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重大事项31项,金额达到11.7亿元。

  林志云还表示,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必须知道资金的流向,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是人大今后努力的重要方向,“运用参与式预算、联网预算,与财政、发改、审计、国地税联网,不仅要摸清楚家底搞清楚 钱袋子 有多少钱,更要搞清楚钱怎么用、用在哪里、用得值不值。”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人大
微信公众号

南方+客户端
“广东人大发布”
南方号

粤当家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