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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陪护假,广东应该有”

时间:2019-01-28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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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的我是独生子女,之前家里老人生病,我好不容易才请到假去照顾。”1月27日,深圳的省人大代表陈琼接受记者采访时,从自己的切身感受谈起,介绍了自己此次带来的建议之一——在全省范围内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

  “我身边很多人都面临照顾老人和工作的双重压力,”陈琼说,“从上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至今,我国独生子女超过1亿人。最早的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年迈,而他们自己,又正是打拼事业的时候。”
  陈琼告诉记者,她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设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陪护假制度,主要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内蒙古、广州市等。其中,河南给予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最长,为“不少于20天”。而广州市是我省第一个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城市。2018年2月1日,《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这项人性化制度上不应落后,”陈琼说,“建议参照各地已有的‘独生子女护理假’经验和做法,研究和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并加快实施。”
  采访中,陈琼几次提到“百善孝为先”。为了让“护理假”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人,陈琼建议,请假时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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