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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加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将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时间:2022-02-25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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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食品、外卖点餐成为常见消费方式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在粤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长期关注网购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去年她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并设置“食品安全黑名单”。

  2月24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答复陈瑞爱的建议时透露,将把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包括网络食品经营者在内的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建议

  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答复

  严重违法失信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在陈瑞爱看来,解决好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

  “相比线下购买食品,网购食品存在源头和流通环节监管难、治理手段机制不完善等多个问题。”陈瑞爱举例说,遇到网购食品不安全问题时,消费者维权障碍较多,尤其是网店对给予差评的用户骚扰报复等事件时有发生,导致证据获取难度大、诉讼维权成本高。另一方面,《网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个别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不统一,影响了监督执法办案的有效开展。

  对此,陈瑞爱建议加快统一裁量标准,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订购平台的约谈机制,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答复回应称,针对法律裁量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已启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已多次约谈相关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并聚焦网络餐饮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证照公示情况开展线上监测,在线下开展无证餐饮综合治理。

  答复透露,《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经修订后,将把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包括网络食品经营者在内的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建议

  探索网购食品监管线上手段

  答复

  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

  食品网络交易复杂多样,监管难度高,交易过程中沉淀的海量数据如何能为监管所用?陈瑞爱建议,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应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的线上手段。

  具体而言,陈瑞爱认为,可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系统与网络订餐平台深度绑定,利用实时大数据采集、对比分析技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位,及时将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实时推送给执法人员和网络食品订购平台,实现监管力量精准投送。同时,她也建议,要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在线抽检,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把相关数据第一时间推送第三方平台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并要求下架违规商铺。

  对此,答复明确,目前已强化政企数据共享,推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高入网审查准确率,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公众监督。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特别聚焦网络经营、网络集中促销等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对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法定责任。

  针对陈瑞爱提出建设政府、企业、消费者多元协作和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关建议,答复回应称,将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鼓励消费者举报线上公示消息不实、线下实体店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鼓励外卖骑手举报配送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实际取餐地点与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饮店铺,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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