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聚集 > 热点专题 >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专页 > 代表履职

王筱虹:代表履职不是“走马观花”

时间:2019-03-06 来源:中国人大网
分享到:

  很多朋友每每见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筱虹,聊到她的人大代表身份,都会问一句“人大代表都干些什么?是不是就是开会时举举手,发发言就可以了?”确实,一般人了解到的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主要源于媒体在全国两会期间的报道,见到的多是代表们在各种审议活动中发言、会议期间接受各种媒体采访、大会全体会时的表决和选举活动。然而,这仅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部分内容,更多的履职活动其实是在闭会期间进行的。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主要是围绕监督“一府两院”和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等工作来开展的。由于王筱虹的专业是环境工程,在过去的2018年她参加了不少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履职活动,当中包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询问;作为小组召集人参加广东省组织的关于水污染治理的专项调研活动;列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环保条例和关于脱贫攻坚的专题询问;远程观摩广东海事法院涉及环境保护案件的执行现场;参加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广清对口扶贫工作”集中视察;作为专家参与揭阳市水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论证工作,等等。
  感受颇深的是,2018年6月11日至14日,王筱虹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作为执法检查组第四小组成员,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一行,赴江苏省徐州、镇江、南京三地视察了相关的重点监管行业和10余家执行部门,听取了环保、发改、财政、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听取一线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王筱虹还第一时间参加了6月15日的检查组工作会议。7月,王筱虹受邀列席专门为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而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对于王筱虹而言,是真真正正参与了整个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尤其是列席常委会会议期间,不仅参与了有关报告的审议,还参加了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一是始终坚持“依法”原则,执法检查全过程、各方面都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开展随机抽查,深入查找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王筱虹亲身感受到不论是在现场实地检查,还是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专题询问,人大依法对政府的监督是切实有力的,尤其是敢于直面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这些特点和要求在后来的各级人大组织的调研活动中也得到进一步体现,让王筱虹在更好履行职责方面,也有了更多的感受和体会。
  如何能更好地履职?王筱虹感觉要处理好“个人眼界”和“人大平台”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作为基层代表,是人民群众在政府决策平台上的“口舌”,更应该清楚作为人大代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中的法律边界,人大代表的履职不能是“随大流”和“走马观花”,而是要在参与各种监督检查活动中,能够及时指出所发现的问题,并在法律的框架下,提出人大代表的合理化建议。
  为此,王筱虹努力地做好两方面的事情,一是在“法律知识”层面上更好地充实自己,尤其是结合自己专业背景的相关法律,不仅要会解读当中的条文,还要从深层次上了解立法的初衷和目的,进而在各类调研和视察活动中,发挥自己专长,能够给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二是与社会各层面的人群广泛接触,收集社情民意,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在建言献策上发挥自己的专长,不做无的放矢的“无用功”。
  回顾2018年的履职过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获益良多。如果说王筱虹的上一届人大代表履职之路,是一个摸索和学习的过程,“懵懵懂懂”地走过来,那么对这一届的履职之路,王筱虹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对于如何更好履职也有了清晰的思路,履职更有信心和决心。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人大
微信公众号

南方+客户端
“广东人大发布”
南方号

粤当家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