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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河涌,一河长、一整治方案、一工作班子、一抓到底

时间:2016-12-1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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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监督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会议精神,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加强对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河长制”的实施落实。
一、实施“河长制”主要情况
  汕头市按照“先截污再清淤后修复”的原则,全面落实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紧紧围绕“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黑臭、河水不黑臭”的目标和要求,实行专项工作包干责任制,扎实推进练江流域河涌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累计投入河涌整治资金约4.38亿元,整治河涌约921.22公里。经强力整治,河面基本消除垃圾漂浮物,河道行洪能力明显提高,部分河道水体逐步变清,部分河段己建设石篱和植树绿化,基本解决过去逢雨必涝的问题。2016年1-8月,练江(汕头段)综合污染指数下降33.3%,海门湾桥闸断面主要污染指标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分别下降36.5%、28.4%和40.6%。主要做法如下:
  (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代市长刘小涛担任练江流域汕头段河长,分管副市长陈武南担任执行河长,潮阳、潮南区及流域各镇、村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各支流、河涌的河长,对流域内1800多条大大小小的河涌落实治污河长责任制,实行“一条河涌,一名河长、一个整治方案、一个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同时,汕头市根据《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的目标任务,结合汕头实际,制定各年度任务和水质目标,细化工作台账和职责分工,对干流及各主要支流的水质目标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确保各级河长考核目标有依有据。潮阳、潮南区也分别制定了河涌考评机制,不定期对每条河涌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防止各河涌河长、责任单位临时搞突击、打埋伏的现象。
  (二)强化督查,落实问责。为确保练江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市纪委将下发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方案,检察院将出台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渎职、失职行为的追责办法,对负责河涌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未能实现逐年下降的河长实行问责,对负责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实行问责,将练江整治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近期,汕头市监察局联合市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将对未完成2015年度练江整治目标和任务的河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潮阳、潮南区作为整治责任主体,已经制定并实行练江整治问责制度,全力推动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科学决策,科学治水。我们积极探索多种河涌治污模式,启动水环境生态修复,为下一步河涌提供示范。完善潮阳护城河整治工程,实施河岸景观化,建设亲水景观平台,带动周边土地升值,反哺河涌整治。完成贵屿北港河重污染河段底泥处置示范工程,该工程按照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要求进行建设,建成集防洪排涝、绿化美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为重污染河段治理提供示范。启动建设峡山大溪支流董塘-桃陈沙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650万元,将污水处理厂工艺在河涌中实施,为因人口密集,难以全面截污的区域提供治污示范。完成铜盂镇凤田村本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沿本溪河建设截污箱涵,对农村小河涌整治提供示范。
  (四)加强监管,倒逼落实。去年5月份以来,汕头市各级环保部门在建成青洋山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同时,自加压力增加频次,选择19个支流断面作为区、镇主要领导考核断面,每月开展一次常规监测并把结果通报市、区、镇河长,以动态管理倒逼责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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