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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跨界16条河涌落实河长241名 广州1291条河涌落实河长1783名

时间:2016-10-26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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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记者林洪演 通讯员任宣)1024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广州、佛山实地调研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落实情况。26日下午,调研组召开汇报会,听取广州、佛山两市落实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情况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主持会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出席会议。

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会。林洪演 摄

  据介绍,广州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市管河道河长由市领导担任或指派,河道流经区为责任主体;区领导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长;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据悉,目前广州全市1291条河涌落实河长1783名,其中,广佛跨界16条河涌落实河长241名。

  佛山则针对全市227条主干内河涌开展“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建立“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2015年,在原涌长责任制基础上,把河涌整治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延伸到村居,将河涌按所属行政村分段,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河涌分段的“段长”,层层落实河涌整治责任,实现河涌治理责任全覆盖。

  据了解,开展“河长制”在于锁定责任人,压实责任,避免扯皮,推动河涌整治压力由单位向责任人转变,整治模式由“九龙治水”向协同治水转变,整治任务由定性任务向定量质量转变,河涌整治由政府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讲话。黎进 摄

  黄龙云高度肯定广州、佛山两市落实河长制推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所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他强调,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应成为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整治跨界河流污染的典范,广佛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河长制落实的体制机制的研究,深入研究河长制产生的背景、原因及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创新河长制的有关体制机制,解决跨界河流污染整治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治水等方面的顽疾,并将因水治水作为河长制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列入整治的河流也应落实河长责任,有效防范河流污染恶化。

  黄龙云要求,广佛两市在河长制的落实及相关体制机制的创新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机制;要坚持河长责任的细化和数据化,坚持奖惩制度的公开和细化,坚持追责的有力和有效,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发挥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为广佛两市落实和创新河长制推动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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