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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华主任带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旁听市中院少年家事庭庭审

时间:2018-08-15 来源:广州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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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下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带领部分在穗的全国人大代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未成年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案件的开庭审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市中院院长王勇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内司工委、选联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旁听活动。

  庭审由全国人大代表、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担任审判长,这是一起未成年被告人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开庭时被告人已满十八周岁,符合旁听法定条件。庭审全面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色工作机制探索等经验做法,诉讼程序涵盖了圆桌审判、庭前社会调查、心理测评、法庭教育、认罪认罚制度等一系列涉少刑事案件特色制度,对未成年人和社会公众具有较好的警示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陈建华主任一行与市中院负责同志及相关庭室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代表就如何完善少年审判机制,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陈建华主任高度评价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市中院以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实干态度,紧密结合广州实际,探索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制度,如联合团市委开展“羊城金不换”工程,已成为亮丽的广州审判品牌。希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少年审判品牌建设,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关爱、帮教和挽救,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使少年审判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和平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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