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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的意义、内容及组织形式

时间:2018-08-17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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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根据《201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201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以及《关于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指导意见》,6月初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方案》,决定在8月20日至31日组织我省全国、省、市、县、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并向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印发了关于开展主题活动的通知。

  这次主题活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这是全省各级人大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的具体行动;第二,这是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工作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整体实效,推进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第三,这是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集中展示人大代表形象的重要平台;第四,这是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省市县乡各级人大工作,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的重要形式。

  主题活动的内容和组织形式

  全省各级人大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法治、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环保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根据省人大《关于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结合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走访群众、在代表联络室(站)接待人民群众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各组织单位可以根据就近原则,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增强联动性,提高活动实效。

  (一)省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安排

  一是开展全国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我省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8月20日至24日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我省水污染整治”、“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精准扶贫脱贫”3个专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安排明确要求,各调研组要深入社区、村镇、企业等基层单位,通过听取介绍、座谈交流、实地查看、走访约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组织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代表联络室(站)开展联系选民活动。领导干部代表到联络室(站)参加活动,是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的重要形式。每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将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在主题活动期间分别到原选举单位的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各级人大要积极动员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到代表联络室(站)参加活动。

  三是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或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各地人大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目前,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已上报了本市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市级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安排

  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参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集中组织本辖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2-3项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市人大都将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到代表联络室(站)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各单位根据主题活动方案,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探索“自选动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

  (三)县乡人大的活动安排

  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二分之一以上本级人大代表开展3项以上活动。活动期间,各县镇的代表联络室(站)安排人大代表开展接待选民等形式的活动不少于1次。

  为了提高活动实效,真正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在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并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转交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也可通过分析整理,形成代表建议,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提出,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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