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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03-22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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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省直各新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研究室:

  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定于今年4月中下旬进行。

  “广东人大新闻奖”是全省性奖项,旨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鼓励与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作更多的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

  “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广东省人大新闻协会主办,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地级市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负责人、省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教学研究机构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宣传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东楼705、707室)。

  从本届评选开始,对有关报送参评作品的数量、格式等作了改进,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参评作品。

  2.参评作品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和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发表、播出的消息、通讯、新闻评论(言论)、新闻摄影、广播新闻、电视新闻。非新闻类作品以及非统一刊号报刊(内部报刊)发表的新闻作品不参加评选。

  3.“广东人大新闻奖”在广东人大网(网址:http://www.gdrd.cn)开通“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在线提交系统”。登陆系统,按提示报名,所有参评作品均须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

  4.请各推荐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并填报《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联络员的职责: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参评作品,发放获奖作品目录以及证书和奖金。该表须在广东人大网“广东人大新闻评选”专题页面下载,填报后重新命名为:XX(新闻单位或地级以上市人大)联络员(如南方日报联络员、广州人大联络员)。请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将及时提供验证码,以便各单位提交参评作品。

  各推荐单位须严格按《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和本通知的各项要求,于4月15日前将推荐的作品,直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送到评选办公室。超过期限或报送作品不合规格要求的,不予参评。

  

  附件:

  1.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2.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3.第22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须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020)37866372 37866369  传真:(020)37866370 37866371  

  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xcc@gdrd.cn

  (注:本通知及附件在广东人大网“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在线提交系统”栏目发布,可上网下载。网址:http://www.gdr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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