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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县: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筑牢公民权益保护重要屏障

时间:2023-11-02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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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近年来,河源市东源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筑牢公民权益保护的重要屏障。

  加大审查力度  促进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是由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由于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多元,且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一套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或滞后于实际,避免公权力被滥用,让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规范性文件适当与否,与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据东源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以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东源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27件,纠正2件。

  “以被纠正的文件为例,东源县政府印发的相关领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该‘通知’经审查备案相关专业人员研究审查后,发现‘通知’内部分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随后我们积极与制定单位协调沟通,修正了冲突内容,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上述案例外,还有某镇人大主席团制定的征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相关“决议”,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最后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及时跟踪监督下,该镇人大主席团及时自行撤销了“决议”,有效避免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损,同时该案例还作为指导性案例被编入省人大审查纠正规范性文件案例中。

  完善工作机制 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东源县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到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不仅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责任关、标准关、程序关,还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东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逐步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东源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队伍建设,通过每年组织县人大内设机构、“一府一委两院”、政府组成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其次,东源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借助“外脑”力量,通过聘任第三方(律师),吸收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扩大监督工作的社会参与,提高法律监督的专业性、公正性、民主性和实效性。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更好地维护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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